@所有人,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模块上线了
发布日期:2022-03-25 13:27 浏览量:

根据《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》苏建质安〔2022〕60号文件要求,在建项目施工企业应于3月31日前在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”完成第一次自查自改情况填报,各县(市、区)监督机构从系统中直接抓取数据形成汇总表,结合日常监管情况、现场核查抽查等做相应修正,增加主管部门查处内容后于4月5日前提交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。
企业填报
1)由施工单位项目部账号登录省安管系统,进入系统后页面会提醒填写消防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。
点击蓝色字体可直接进入填报页面,本次填报截止时间3月31日。
2)进入填报页面,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数据填报,输入框未填写默认为0。所有数据填写完毕后,点击提交汇总,提交后的数据不可进行修改。
主管部门上报
主管部门登录后,可浏览当前阶段已填报的项目和未填报的项目,对未填报的项目及时进行提醒
主管部门确认企业填写无误时,由设区市住建局审核后点击提交给省住建厅。
技术支持电话:025-87716961;
技术支持QQ群:195231352、1139241826;